導讀:為持續做好投資者教育保護工作,匯金通將定期發布投資者教育???,幫助投資者了解案件背后的規則紅線、風險底線,普及證券市場法律知識,以提升投資者的守法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理性參與投資。
“維權機構”誘導投資者引發的投訴
一、案件還原
2020年1月6日,投資者王某撥打“12386”服務熱線,投訴“A期貨公司老師喊單導致投資者虧損”。王某反映A期貨公司老師主動添加了自己微信,并建議開通期貨賬戶,承諾可以跟著他們進行期貨投資,帶著賺錢,王某聽信了對方工作人員的話,先后入金22萬元,按照工作人員喊單進行操作后損失嚴重,故致電投訴。
A期貨公司收到該投訴事項后高度重視,及時核查。經查發現,一是王某系通過A期貨公司居間人介紹的客戶,并通過中國期貨市場云開戶平臺開戶,開戶過程中A期貨公司對其進行了必要的風險揭示和告知義務,在視頻見證環節充分提示王某關注手續費收取標準,并全程錄音錄像。二是投資者王某所謂的“老師”并非A期貨公司員工。三是A期貨公司與投資者王某溝通時發現,疑似網上“維權機構”在惡意代理客戶投訴,向12386投訴的電話號碼也并非投資者預留的電話號碼,經過公司耐心地向投資者溝通,就合法合理維權知識進行普及,王某承認是某機構替自己向“12386”服務熱線進行投訴的,投訴內容也是該機構自行編撰的。
經過進一步溝通解釋,投資者王某認可了A期貨公司的解釋,雙方達成和解。
二、風險警示
通過此案例,我們發現,一是投資者在知曉并理解期貨交易存在的各項風險的情況下,自行進行期貨交易,出現虧損后,盲目聽信網上“維權機構”誘導,不僅自身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且助長了不法分子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動機,不利于證券期貨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二是投資者要不斷加強投資知識學習,培養法治意識,依法維權。三是期貨經營機構要主動承擔投資者投訴處理和投資者教育的主體責任,向客戶普及投資知識,引導投資者通過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矛盾糾紛,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案例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